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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控告家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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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31 09:22:07,点击:0 | ||||||||||||||||
学校传染病防控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你们好: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为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传染病的危害及后果: 学生罹患传染病后,不仅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还会因为长时间的居家隔离治疗,影响学生的学业。 病名 患病后隔离要求 手足口病 隔离至临床症状消失后1周或自发病之日起2周 水痘 隔离至疱疹完全结痂且不少于发病后14天。 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48小时 流行性感冒 体温恢复正常,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通常为发病后1周。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腮腺肿大完全消失且不少于发病后21天。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隔离至出疹后10天。 百日咳 隔离至痉挛性咳嗽发生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
二、学校传染病控制措施: 1、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后,疑似患病学生要第一时间到学校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诊断。 2、经诊断为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医学观察病例(早期症状不典型,无法明确诊断,须进一步观察的病例)的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隔离通知书》,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范可能引起的传染病传播。 3、学校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医学观察病例隔离期满后,应到学校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解除隔离通知书》后方可返校复课。 温馨提示:传染病早期症状不典型,即使持有大型医疗机构其他疾病的诊断证明,仍须到学校所在地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疫情背景或流行病史明确是否为传染病。
三、预防措施 1、及时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可有效降低学生传染病罹患风险,有条件的学生可额外接种自费疫苗以获得更健全的保护。 2、每日上学出门前,检查孩子身体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出疹、腮腺肿大、腹泻、呕吐等症状之一时应避免到校,这些很可能是传染病的先兆,应及时就诊明确诊断。 3、疫情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尽量避免接触发热、出疹、腹泻、呕吐的儿童。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上课注意开窗通风,课外加强体育锻炼。
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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